加拿大联邦政府发布了亲属和部分非亲属入境者的详细入境要求。到目前为止,只要满足要求,亲属和部分非亲属能以非强制性、非全权理由前往加拿大。
何为家庭亲属?
根据加拿大移民局IRCC定义,只要您(入境者)有亲属或伴侣是加拿大人或加拿大永久居民,您就能享受该豁免政策。
如果您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亲属关系,满足下述任意条件,即可享受豁免政策:
- 恋爱关系
- 至少1年或以上的关系
- 曾经见过面,且在同一地区相处过
- 已成年自立子女
- 孙辈(入境者是非自立,但父母必须已经自立)
- 亲兄弟姐妹、继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/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关系
- 祖父母辈
如果您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侣(配偶或同居伴侣可以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)有如下任一亲属关系,即可享受入境豁免政策:
- 已成年自立子女
- 孙辈(入境者是非自立,但父母必须已经自立)
- 亲兄弟姐妹、继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/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关系
- 祖父母辈
如果您和加拿大的恋爱对象(参见第一点)有如下任一亲属关系,即可享受入境豁免政策:
- 子女
- 孙辈(入境者是非自立,但父母必须已经自立)
如果您有任何入境身份方面的疑惑,可以咨询我们的顾问/客服了解详情。
亲属申请入境步骤
1. 入境者的加拿大亲属填写一份法定声明申请(Application for Authorization and Statutory Declaration)。
入境者的加拿大亲属需要填写一份授权声明文件,以证明亲属关系。您可以点击下载,或咨询我们的客服询问该文件,或移步移民局官网下载。
2. 入境者在声明上签字
入境者在加拿大亲属填写完声明文件后需签名,签完后寄还给加拿大亲属。
3. 加拿大亲属在声明上签名并宣示
加拿大亲属在收到声明后需要签字,并在一位宣宣誓官,治安法官,律师或公证人见证下宣誓。
4. 寄送一份副本给入境者
在完成签字和宣誓后,需要寄送一份副本给入境者。
这份声明有效期6个月。如果在这6个月内没有前往加拿大,则入境者需要新的声明。
5. 向移民局申请旅行许可(Written Authorization)
在加拿大移民局申请旅行许可(Written Authorization)的时候,用上述声明作为您和您加拿大亲属间关系的证明。
如果您已经在申请加拿大签证或已有加拿大签证,您需要发送邮件向移民局解释。
考虑到网络和时差问题,您也可以让我们的移民顾问帮您申请。我们强烈建议在移民局作出决定前不要购买机票。
6. 前往加拿大时,带好声明和旅行许可(Written Authorization)
在移民局做出决定,并给您发放旅行许可(Written Authorization)后,您可以订机票并在前往加拿大时带好声明和旅行许可(Written Authorization)。
非亲属前往加拿大
非亲属也能以Compassionate reasons前往加拿大,并有条件豁免疫情隔离。希望您不需要用到这些理由入境。
详细Compassionate reasons如下:
- 在亲人/朋友的生命的最后时刻出现,或为重病患者提供支持或照顾
- 提供亲人/朋友重要医疗支持
- 参加葬礼或临终仪式
以上述理由前往加拿大的人,需要填写Traveller Application和Letter of Required Support两份文件。您可能需要医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各种详细证明。
您可以咨询客服人员询问相关的文件和法律流程。